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
事故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等级划分原则

发布时间:2013年8月30日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相关的知识,小编为您推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问题及对策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常见问题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如何收费

律师:宋 [山东]

文章来源: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esjtsgls.com/news/view.asp?id=763402164391 [复制链接]

©2024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版权声明:所有图片均授著作权保护,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不得转载。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