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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公司隐瞒车辆重大事故构成欺诈法院判双倍

发布时间:2015年9月30日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经纪公司隐瞒车辆重大事故构成欺诈法院判双倍返还购车款
    杨先生在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丰田锐志,在办理保险时发现该车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为此杨先生以隐瞒车辆事故信息为由,将二手车公司诉至法院索赔。近日,海淀法院山后法庭认定二手车公司构成欺诈,双倍赔偿杨先生40万车款。

    今年4月,杨先生在中联市场以2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2006年的二手丰田锐志,与其签订买卖合同的城市旧机动车经纪公司收取了全部车款后,将车交给杨先生并协助办理了过户。

    之后,杨先生去办理汽车保险,却得知该车曾在今年1月在怀柔发生过重大车损事故,当时产生赔款约4万元。

律师:宋 [山东]

文章来源: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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