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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

图文讲解常见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法

发布时间:2016年5月25日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许多新手同志在路上发生了车辆碰撞后,通常都是采用将车放在原地“保护现场”看到这种做法真的是无语极了,其实这并不是最好而且及时有效的处理方法。通常在上下班高峰期,车多拥堵时,发生的一些小碰撞,无非是追尾和刮蹭,人不会受伤。在事故发生后,可以采取把车停下,拍张照片,拿出快速事故处理书,填好就可以了,或者把车移动到紧急停车带内,最后等候交警处理得方法。同时这也是为了我们大家的畅通出行的考虑。
  自2007年7月1日以后,凡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自行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后,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拖移其车辆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下面介绍几种可以自行处理的一些简单案例:
  1、追尾碰撞
  比如下面这种情况,黑色吉普司机可能是在打电话或者注意力不集中,追撞前车凯普斯达尾部,后车是全部责任,这时候只需双方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就可自行撤离现场,避免交通堵塞。如果当事人还不放心也可以拿出手机现场拍照以备留下现场证据。其实双方只要签字就具备了法律效应~










2、更换车道时碰撞


    下面这种情况也是比较常发生的,大货车车在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小面包车先行通过,而是强行并线,小面包车司机根本来不及刹车,大货车全责。现场应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然后把车开到不影响车流行走的路旁,如果不能继续行驶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车的到来~



  再比如这种非常危险的借到超车、压实线等,面包车司机应负全部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登录交管局的网站和保监局的网站可以下载,同时也可以在交管局的执法站、车管所等对外窗口免费领取。发生事故时,如果双方没有协议书的,可以找一张纸将情况记录清楚,也可以作为凭证到保险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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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宋 [山东]

文章来源: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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