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证据证明资料
发布时间:2016年6月1日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1)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
(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4)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
(5)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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