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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

文物专家:唐代已出现交通规则

发布时间:2018年2月10日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文物专家王大方先生语出惊人,他认为我国早在唐代便出现了交通规则,并在驿道和车马稠密区立碑,告诫人们遵守。
  据王大方介绍,一千多年以前,契丹游牧民族在今内蒙古赤峰草原建立辽朝,他们向唐朝文化学习,也在草原交通要道上立下交通规则石碑。内蒙古的考古学家1995年在赤峰市巴林右旗沙布尔台苏木发现了一块辽代的交通规则石碑。其上刻有四句规则:“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还刻有“仪制令” 三字。仪制即礼仪制度,令即命令,它告诫人们此碑是根据礼仪制度而下达的命令,带有法规的强制性。
  王大方认为,碑文中这短短的十二个字体现了距今一千多年以前的草原民族契丹人的交通法规意识,与今天我们提倡的在交通中“礼让三先”规则有许多相同之处。谈古论今,我们现代人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

律师:宋 [山东]

文章来源: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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