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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交通事故这样界定逃逸责任准确吗?

发布时间:2013年8月30日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我是山区农村进城打工者,本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认为出院后,有父母替代承担事故伤害赔偿责任,离开家乡躲避锋芒。我的叙述水平低,请各位律师原谅。
    我于6月10日傍晚19时30分应车主夫妇相邀,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车主夫妻赶回60多公里的家过端午节,行至20多公里路段,遇一老妇担桶欲横过公路中间线,老妇见左向汽车快速驶来,不顾身后突然倒退至右向车道中,此时正好我的摩托通过,来不及闪避,左车把钩上桶绳,致使老妇转了一圈在不远处的路中央栽倒,摩托车因势滑过左车道撞向前方路旁树木跌落路沟,我马上爬起翻转压着车主夫妇的摩托车,随即跑上公路救护老妇,几经拦截过往车辆未果,附近村民相继赶来帮助我报警及将老妇送院抢救,我抱送老妇入院后,在医院遭到老妇孙子毒打至晕,经当地医生抢救无大碍,交警随后赶到见我遭打报告派出所,派出所警员来做了遭打过程的口供笔录。车主也在交通中队做了事故过程的口供调查。
    我经人担保交500元交警同意转住医院,当晚与老妇前后转县医院治伤,第五天才得到派出所的法医验伤介绍信,当日验证为轻微打伤,次日出院回家找乡医治疗 5天,然后外出。说句实话,我们进厂打工好年景难逢,开工机会不足一半,一年下来很难积攒三两千元,上十万对我和我的家庭来说是个天文数字啊。反正我尽到了抢救伤者的责任而又遭毒打,事故调查的十天期间我没有逃避。
    老妇转院前,我的邻居和朋友们主动组织在县医院等候,携款为老妇办理急诊、检查、住院后才赶往事发地看望我。我的父母常常探视和为老妇缴付治疗费,表示愿意服侍老妇。农村家庭的积攒少,交了二万五千元再也无力支付老妇的医疗费了。一个星期前,老妇病情较为稳定而带着半边不遂未愈出院。老妇72岁,被导致栽倒伤势很重,诊断为头外伤,脑震荡,脑出血,经开颅手术和重复开颅清淤积,神智十多天才清醒,出院时的医疗费5万元,对方家人几次要求一次过医疗费赔偿了结,首次提出治疗全过程12万元,第二次提出10万元,第三次提出9万元,因我家无力承受不敢答应,只好届时应诉了。
    7月22日,父母接到交通中队传唤我的电话,通知接受事故认定,我不敢到场,父母对于这起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服,我的行为是不是适用交通事故逃逸?该交通事故中我应该负全部责任吗?没有亲自到交通中队作口供是逃逸吗?恳请各位律师依法裁定,指导我该怎么做。

律师:宋 [山东]

文章来源: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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