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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自首能规避惩罚吗?

发布时间:2015年3月5日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醉驾逃逸后自首成一些司机的“不二选择”
  本月起,醉驾新规实施,根据相关法规,醉酒驾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等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追究刑事责任。修改后的法律还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员将面临终身禁驾。
  新规落地,司机心惊惊,可是三水依然有“醉猫”司机不怕死,接二连三的出现醉驾致死案。
  5月6日,41岁的三水西南人何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沿三水区g321线由广州往肇庆方向行驶,碰撞路上的3名行人,造成两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肇事后,何某弃伤者于不顾,仓皇驾车往肇庆方向逃逸,何某后被抓获。
  翌日,5月7日凌晨,三水15岁的初三级学生潘某华和两名另两名初三级学生陈某丽、冼某宝喝了大量啤酒。潘某华驾驶一辆无号牌轻便摩托车,准备送两名女孩回家时,与27岁的王某驾驶的粤e号牌小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陈某丽当场死亡,潘某华、冼某宝受伤。
  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驾驶人潘某华、王某弃车逃逸,后来两名肇事司机自首。
  九成受访网友称醉驾发生事故会逃逸
  喝了酒,你还会不会开车?如果醉酒开车,发生了事故,哪怕只是很轻微,你会不会逃……记者通过微博、qq群等进行调查,有七成人表示,喝了酒不会选择开车,因为小心驶得万年船,但也有三成的人表示愿意冒险,因为不相信自己会遇到交警和事故。
  但是如果选择了醉酒开车,而后又发生事故,哪怕只是很轻微,近九成的司机表示,必逃无疑。网友victor表示,“逃逸,可以逃避酒驾的罪名,警察可以说我开车技术水平差,属于过失犯罪,可以用经济补偿,减轻责任,主要和事主达成和解就ok了,但如果醉驾是触犯刑法,惩罚严重很多,“醉驾的话,保险公司也会乘机放弃赔偿,自己全部埋单。”
  尽管“逃逸+自首”方式成了车主的热门选择,然而也引发不少网友争议。
  网友迪迪仔认为,醉驾肇事司机逃逸后自首,不应被认定为自首,因为发生事故后,肇事司机第一时间没有救人,而是选择走佬,这已经证明他从一开始就没有准备承担责任,后来自首只不过是为减轻自己的责任,并不是真心悔过,所以这种情况不应被认定是自首行为,反而应该加重刑罚。网友victor也认为,醉驾后逃逸属于毁灭证据,应该加重惩罚。
  网友江边观渔火表示,“我认为醉驾导致事故后逃逸要承担的责任,至少要比一般驾车发生事故要重,否则,车主撞车后,权衡利弊,必然会选择惩罚轻的一方。”
  律师 逃跑+自首反而加重惩罚
  逃逸+自首能规避惩罚吗?广东豪胜律师事物所蔺存宝律师解释,原来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这是结果犯,也就是说看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犯罪,“这种情况下,不论你是否醉驾,只要造成重伤或者死亡,就构成了犯罪,相反轻伤反而并不构成犯罪。”
  而醉驾新规,指的是危险驾驶罪,是属于行为犯,不论结果,只要被查出醉驾,都有可能入罪。
  交通肇事罪一般处罚是拘役以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会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危险驾驶罪,最高才处6个月的拘役。“逃逸这个情节本身就加重了刑罚,如果为了规避6个月的拘役,而面临可能的7年有期徒刑,值得吗?”
  蔺存宝打了个比方,“如果你撞死了人,原地等候,可能只会被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你逃跑了,可能被判7年的有期徒刑,即使你自首,轻判的幅度也不高,可能也要判6年的有期徒刑,这样看来,逃跑+自首不但未能规避惩罚,反而加重了。”

律师:宋 [山东]

文章来源: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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