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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送达

发布时间:2015年3月30日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律师:宋 [山东]

文章来源: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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