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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

责任认定的时限规定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0日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责任认定的时限是如何规定?
  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1)轻微事故5日内;
  (2)一般事故15日内;
  (3)特大、重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况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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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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