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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损害赔偿的承担

发布时间:2015年7月8日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被盗机动车辆肇事,是指机动车被人盗窃后,在非机动车所有人的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在此种情况下,给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失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是否也应一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有其他犯罪嫌疑的,移交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犯罪分子使用盗窃车辆或他人使用犯罪分子盗窃的车辆肇事的,均应对盗车的犯罪分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作为受害人一般不存在对机动车辆被盗的过错责任问题,因此也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包括代为赔偿责任。

律师:宋 [山东]

文章来源: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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