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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资讯
  • 201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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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交通事故5千元可“私了”

    昨日,记者从实施《广西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即日起,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每方车辆损失在5000元以内,且车辆可移动的交通事故可“私了”。  该《办法》自200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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